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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科目教學資料 / 教學(學習)目標

教學目標

(1) 培養學生的演算能力、抽象能力、推論能力及溝通能力。
(2) 學習應用問題的解題方法。
(3) 奠定下一階段的數學基礎。
(4) 培養欣賞數學的態度及能力。

 

◎評量方式

定期評量60%(共三次)

平時評量40%(含以下三項)

1.      小考成績10%

2.      作業佔20%

3.      態度與平時表現佔10%

 

◎教材來源

數學課本、數學講義、數學平台(均一平台)、數學網站

 

 

◎教學進度

另見教學進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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