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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科目教學資料 / 教學(學習)目標

◎教學目標

一、達成本國語文,聽、說、讀、寫之學科能力指標。

二、學習經由各類文學作品之欣賞與寫作練習,開拓生活視野,培養優美情操,認識複雜人性,養成廣大的同情,以及表白自我內心,引發人我共感的能力。

三、養成廣泛閱讀的習慣,理解文明社會的基本價值,經由文化經典與當代生存環境的對話,開發文化反思的能力與尊重多元的精神。

 

◎評量方式

定期評量50%(第一  二次段考30%    期末考20%)

平時評量50%(含以下四項)

1.      作文佔10%(一學期6)

2.      作業佔20%(習作)

3.      測驗佔10%(小考)

4.      表現佔10%(上課及其他綜合表現)

 

◎教材來源

國文課本、國文習作、學習單、補充教材、教學式講義、網路資源

 

 

 ◎教學進度

見教學進度表

 

◎教學方法

1.     板書

2.     教學媒體(網路,影片,音樂)

3      設計分組報告教學活動以利學生歸納分析及講述表達的能力

4.      課後施以紙筆評量檢驗學習成效

5.      2~3週上課時間寫一次作文以訓練語文表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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