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磐石高級中學體育器材使用規定
1. 班級借用器材者:球僮或體育股長為主。
2. 借用器材請明確登記:日期、星期、班級、上課節數(用打√的方式)、器材項目及數量、借用者簽名(以示負責)。
3. 歸還器材時請檢查:器材項目及數量、歸還者簽名(以示負責),若有遺失或是損毀請於備註欄註明。
4. 上體育課班級,非經任課體育老師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器材室借用器材。
5. 器材使用後,即刻歸還原為並擺放整齊,以利其他班級使用。所有教學用器材皆不得帶離運動場地之外,如教室、校外。
6. 非上課時間借用器材,需使用學生證至體育組登記借用器材。
7. 非本校教職員工及同學不得私自使用。
8. 請共同愛護學校器材資源,小心使用不惡意毀損,以延長器材使用時間。
體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