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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自學輔導班重補修流程

A. 學生於開課前(113.10.09-113.10.11),找指定面授出題教師拿取指定作業學習單

B.  學生依自學輔學分數於規定時間及地點出席課程,並完成作業或學習單。

C.  於教師指定時間內交由出題教師批改,其總成績達60以上者及格。

D. 教務處設備組檢核 出席時數 學科成績 給予通過。

出席時數 = 自學輔導學分數 × 3小時

學號

班級

座號

學分數

材料費

總計

備註

自學輔導學分

專班學分

出席時數(小時)

000001

彩虹班

1

5

180

1380

自學輔導A

2

3

6

Ø  自學輔導班時程表

n  日期:113.10.19 () – 113.11.23 () (週六,共6)

n  時間:08:00-12:0013:00-17:00 8小時/(按日常校園課程時段上下課)

n  作業繳交期限: 113.11.28

Ø  自學輔導班注意事項

1. 重補修期間,重大事件(如喪假、公差假、病假需住院者),經查證屬實後方可請假,但須經任課老師同意,另找時間補足時數。未經報備無故不到,則嚴扣重補修學習態度評分。其餘情況不予補課程。

2. 重補修期間視同正式上課,需穿著校服,遵守校規,並配合學校防疫規定,違者不得參加重補修

3. 重補修期間可帶便當(教務處備有蒸飯箱)訂外送餐家長送餐,不得中途離校,違反則酌扣重補修分數。

4. 重補修時間若無法配合,務必於課程異動期113.10.08前申請退費,過此期限後不得中途取消或更改,請同學務必於開課前清楚確認重補修相關資料是否正確,若發現有誤請立即至教務處更正。

5. 重補修開始上課後,因個人因素或違反重補修相關規定,造成重補修課程中斷,不得要求申請退費。

6. 重補修期間配置使用之教室及實習工場,請同學務必發揮公德心,離開前將自身環境整理乾淨,落實垃圾分類,隨意亂丟垃圾者,經查證屬實,酌扣重補修學習態度評分。

7. 重補修上課期間,不得遲到、聊天、玩手機、趴睡、看課外書……等,經授課教師指正後仍未改善,嚴扣重補修學習態度評分,重補修期間在校違反校規達大過程度者(如抽菸),一律取消重補修資格。

8. 重補修課程期間視同正課,其他未盡之相關規範,依校規議處,請同學務必遵守相關規定。

9. 自學輔導班修課相關事宜有任何疑問,請洽詢 教務處 設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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