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自學輔導班重補修流程:
A. 學生於開課前(113.10.09-113.10.11),找指定面授出題教師拿取指定作業或學習單。
B. 學生依自學輔學分數於規定時間及地點出席課程,並完成作業或學習單。
C. 於教師指定時間內交由出題教師批改,其總成績達60分以上者及格。
D. 教務處設備組檢核 出席時數 及 學科成績 給予通過。
※出席時數 = 自學輔導學分數 × 3小時
學號 | 班級 | 座號 | 學分數 | 材料費 | 總計 | 備註 | 自學輔導學分 | 專班學分 | 出席時數(小時) |
000001 | 彩虹班 | 1 | 5 | 180 | 1380 | 自學輔導A班 | 2 | 3 | 6 |
Ø 自學輔導班時程表
n 日期:113.10.19 (六) – 113.11.23 (六) (週六,共6週)
n 時間:08:00-12:00、13:00-17:00 共8小時/天(按日常校園課程時段上下課)
n 作業繳交期限: 113.11.28
Ø 自學輔導班注意事項
1. 重補修期間,重大事件(如喪假、公差假、病假需住院者),經查證屬實後方可請假,但須經任課老師同意,另找時間補足時數。未經報備無故不到,則嚴扣重補修學習態度評分。其餘情況不予補課程。
2. 重補修期間視同正式上課,需穿著校服,遵守校規,並配合學校防疫規定,違者不得參加重補修。
3. 重補修期間可帶便當(教務處備有蒸飯箱)、訂外送餐或家長送餐,不得中途離校,違反則酌扣重補修分數。
4. 重補修時間若無法配合,務必於課程異動期113.10.08前申請退費,過此期限後不得中途取消或更改,請同學務必於開課前清楚確認重補修相關資料是否正確,若發現有誤請立即至教務處更正。
5. 重補修開始上課後,因個人因素或違反重補修相關規定,造成重補修課程中斷,不得要求申請退費。
6. 重補修期間配置使用之教室及實習工場,請同學務必發揮公德心,離開前將自身環境整理乾淨,落實垃圾分類,隨意亂丟垃圾者,經查證屬實,酌扣重補修學習態度評分。
7. 重補修上課期間,不得遲到、聊天、玩手機、趴睡、看課外書……等,經授課教師指正後仍未改善,嚴扣重補修學習態度評分,重補修期間在校違反校規達大過程度者(如抽菸),一律取消重補修資格。
8. 重補修課程期間視同正課,其他未盡之相關規範,依校規議處,請同學務必遵守相關規定。
9. 自學輔導班修課相關事宜有任何疑問,請洽詢 教務處 設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