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科
升學管道
一、繁星推薦:
全程就讀同所高中並修滿高一、高二各學期的應屆畢業生,以高一、高二『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規定,並參加大學校系所訂考試(如學測、英聽測驗、術科測驗等),得經由學校推薦向大學甄選委員會報名。
二、個人申請:
學生成績(如學測、英聽測驗、術科等)通過大學第一階段篩選標準,並經各大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錄取,經由登記志願序,由甄選委員會統一分發入學。符合大學入學資格者可申請志趣相符之大學校系,每人以申請六校系(含)為限。
三、分發入學:
凡公、私立高中(職)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均可以參加該年度指定科目考試,包含:數學甲、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共七考科,考生可自由選考。配合學科能力測驗、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術科考試等各項考試之成績,參加「考試入學」分發。
四、分發入學:
具特殊才能或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驗教育學生等)可自行報考各大學特殊選才計畫。大學招生校系可於招生簡章上載明可資證明學生特殊教育資歷、才能或獨特潛力之明確、客觀條件,設計書面審查、面試及實作等方式進行選才。
五、四年制科技大學申請:
普通科學生可利用學測成績及在校成績向科技大學申請入學,經面試或學習歷程資料審查通過後,即可進入該科技大學就讀。
六、其他
警察大學、軍事院校、國防大學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