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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 / 綜合活動 / 社團 / 社團幹部工作要點

98/02/20修訂

新竹市私立磐石高級中學暨附設國中部社團活動幹部工作要點

 

一、代理人順序:社長      副社長      其他幹部。

 

二、工作重點:

1.活動前,務必至學務處領取社團資料夾。請記得領取空白的「社團活動紀錄」。

2.上課五分鐘後,若指導老師未到上課地點,請迅速與學務處訓育組連絡以利作業。

3.於每次上課時請務必填寫「社團活動紀錄」,並確實紀錄未到課之同學班級、姓名及座號;另外也務必請任課老師簽名,並最遲於該天放學前連同資料夾送回社團辦公室。(「社團活動紀錄」請抽出送交訓育組)

4.每學期期末學務處均對每個社團做評鑑,評鑑項目:

a.建立檔案資料-活動規劃、進行與紀錄(活動時間、地點、內容、活動照片以及結果與討論等)。

b.有無動態表演或靜態展示(社團成果驗收)。

c.「社團活動紀錄」是否按時填寫且紀錄完整。

d.社員出、缺席狀況;是否經常有社員缺席。

e.是否積極參予校內、外活動;表現是否有優良成績或成果。

f.其他。

 

三、其他:對於學期間臨時交代事項請社長務必支持。

1.請社長通知社團器材負責同學,每次上課務必清點器材,並於活動開始及結束時至社團器材室領取器材及送回。若有事無法完成上述事項,必須尋求代理同學負責之。

2.以上所宣佈事項請社長轉知副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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