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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 / 實施計劃與辦法 / 孝悌楷模選拔辦法

新竹市私立磐石高級中學暨附設國中部

孝悌楷模選拔辦法

一、依    據:配合本校學務工作發展計畫辦理。

二、目    的:為弘揚我國孝親敬長之固有倫理道德,藉以敦風勵俗,增加社會和諧,特舉辦「孝悌楷模」之選拔。

三、選拔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四、選拔標準:

 (一)在校表現優異,未受記過以上處份者。

 (二)孝順父母,友愛兄弟姊妹,尊敬師長,愛護同學,弘揚倫理道德,足以為青年楷模者。

 (三)其他孝悌行為,有具體事實者,足堪表揚。

五、名額限制:每班以一名為原則,若班上無符合選拔標準者,亦可不予推薦。

六、選拔時間:每年三月下旬請各班推薦送交訓育組。

七、評審程序:

 (一)推薦:1.凡合乎選拔標準,可由導師或有關教師推薦之。

                          2.推薦者由受推薦學生導師擔任,填具推薦表並附學生家庭生活照一張(可交電子檔),提交學務處,經評審後,呈  校長核定。

 (二)表揚:1.膺選孝悌楷模之學生,由  校長於公開場合頒發獎牌,予以表揚。

                         2.名單刊於「今日磐石」上,予以鼓勵。

八、本辦法經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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