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私立磐石高級中學暨附設國中部
孝悌楷模選拔辦法
一、依 據:配合本校學務工作發展計畫辦理。
二、目 的:為弘揚我國孝親敬長之固有倫理道德,藉以敦風勵俗,增加社會和諧,特舉辦「孝悌楷模」之選拔。
三、選拔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四、選拔標準:
(一)在校表現優異,未受記過以上處份者。
(二)孝順父母,友愛兄弟姊妹,尊敬師長,愛護同學,弘揚倫理道德,足以為青年楷模者。
(三)其他孝悌行為,有具體事實者,足堪表揚。
五、名額限制:每班以一名為原則,若班上無符合選拔標準者,亦可不予推薦。
六、選拔時間:每年三月下旬請各班推薦送交訓育組。
七、評審程序:
(一)推薦:1.凡合乎選拔標準,可由導師或有關教師推薦之。
2.推薦者由受推薦學生導師擔任,填具推薦表並附學生家庭生活照一張(可交電子檔),提交學務處,經評審後,呈 校長核定。
(二)表揚:1.膺選孝悌楷模之學生,由 校長於公開場合頒發獎牌,予以表揚。
2.名單刊於「今日磐石」上,予以鼓勵。
八、本辦法經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