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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組 / 實施計劃與辦法 / 游泳實施計畫

新竹市私立磐石中學游泳實施計畫

                                                              1030425訂定

一、      依據:臺教體署學()字第1030012484號函辦理

      臺教體署學()字第1040001531號函辦理

 

二、      目標:

1.        推動學生水上教育活動,強化學生游泳知能,培養游泳運動興趣,以提升學生游泳能力。

2.        透過學習,讓學生熟諳水性,養成學生親水能力,進而樂於從事水上活動。

3.        透過課程,使學生了解水上活動注意事項及安全防備措施,提昇學生水上安全認知。

4.        養成學生游泳運動習慣,培養正當休閒活動,豐富學生休閒運動內涵。

 

三、      實施對象:本校國中部新生及高中部新生

 

四、      實施時間:第一學期課程,每班每週2節課,每學期8週計,共上課16節。

 

五、      實施原則:

1.        游泳教學列入正式課程,藉以普遍提升學生游泳技能為主。

2.        凡有心臟病、癲癇、高血壓...等疾病,或身體不適時應避免下水(提供醫生證明),家長亦應告知體育老師或教練。

 

六、      實施要領:

1.        體育教師:掌握學生出席及體能狀況,全程參與負責督導學生秩序,處理偶發事件。

2.        游泳教練:依教學進度採分級分組教學,配合適當教學方法,採取統一教學步調,擔任教學教練,指導泳技糾正動作,隨時注意學生學習狀況並指導水上安全注意事項。

3.        救生員:全程負責維護學生水上活動安全、處理偶發事件及泳池管理。

 

七、      能力檢定:

1.      課程最後兩次課程,實施游泳能力檢定。

 

圖騰

級數

游泳能力

自救能力

備註

海馬

第一級

在水中拾物2

蹬牆漂浮3公尺後站立

站立韻律呼吸20

水母漂10

撿拾之物品約略十元硬幣大小

韻律呼吸須連續完成

韻律呼吸單、雙腳著地皆可水母漂10秒不可換氣

水獺

第二級

打水前進10公尺

游泳前進15公尺(換氣3次以上)

浮具漂浮60 水母漂20秒(可換氣

仰漂15

浮具意指浮板、浮球、浮條等

仰漂可助划

海龜

第三級

游泳前進25公尺(換氣5次以上)

水母漂30秒,每10秒換氣一次

仰漂30

仰漂可助划

海豚

第四級

仰、蛙、蝶、捷任選一式完成50公尺

立泳30

仰漂60

 

以不著地持續完成50公尺

未達50公尺泳池需包含轉身

仰漂可助划

旗魚

第五級

持續游泳100公尺

立泳60

仰漂120

 

不限泳姿、不著地持續完成100公尺

未達50公尺泳池需包含轉身

仰漂可助划

2.      依規定於體適能網站登錄游泳能力

3.      依教育部體育署規定,未達2級能力學生,於暑假實施游泳能力補救教學。

八、課程內容:詳如進度表。

九、課表:每學年度開學前由教務處與學務處體育組協調排定之。

十、本計劃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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