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私立磐石高級中學104學年體育實施計畫
1020822修訂
一、依據教育部訂定「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
二、目標:
(一) 發展基本動作能力,學習運動技能,培養參與體育活動之必備技能。
(二) 增進體育知識,建立正確體育觀念,培養參與運動之積極態度與知能。
(三) 提昇體能,增進運動持續能力,促進身心均衡發展。
(四) 啟發運動興趣,體驗運動樂趣與效益,建立規律運動習慣。
(五) 培養運動道德,促進和諧人際關係,發展良好社會行為。
三、執行單位:本校體育組
四、實施原則
(一) 設立各種體育方面軟硬體,無論室內外力求普遍,各種設備器材以開放方式供應學生充分使用,期使每一學生皆能獲得適當有恆的訓練,使其體格充分發育。為力求適應個別差異,聘請專長教練指導各項體育技術,時常發掘有潛力運動選手並加以有計劃的長期訓練。
(二) 課程項目之選擇,顧及學生的需要並配合環境條件,擬定各項適宜運動項目,如:利用暑期及九月初借用南寮游泳池在國中(一年級)及高中(一年級)實施八週游泳教學等,務期使本校學生達到身心的均衡發展。
(三) 各年級課程應有一定進度(教材預先編定)以免除漫無計劃,只隨學生興趣所好,或僅教授教師本身之專長技能等欠缺教學效能現象。如此方能使學生 獲得有系統之體育知識與技能,從而使其重視體育教育。
(四) 學校運動場地及器材應充分運用,使學生能達到自學並經常練習的效果,並於每學期舉辦二次班際球類比賽,每學年舉辦乙次全校運動大會,以達到學以致用之效果。
五、體育教學
(一) 教學方式:採班級制教學法。
(二) 教學時間:每年級每週二小時,現有國中十二班、高中三十九班,每週共計一百零二小時。進修部四班,每週計四小時。
(三) 教學項目:每學年共有六~九個項目,如:健身操、游泳、排球、籃球、桌球、健身操、足球、壘球及民俗運動等技巧運動或體適能、基本體能等。
(四) 測驗項目
1、技能測驗:就各教學項目實施評量,其平均成績為技能測驗成績,佔學期成績百分之六十。
2、體適能測驗:各年級學生於上學期期初及下學期期末各實施體適能測
驗,進步者為70分,達到平均數者為80分,達0.5標準差者為85分,
達1.0標準差者為90,達1.5標準差以上者為95分,期成績佔學期總
成績百分之十。
3、學習精神及運動道德由任課教師按平時上課學習努力情況給分(基本分數為八十分),平均成績佔學期總成績百分之二十。
4、常識測驗:每學期由體育組或任課教師編印規則常識,舉辦測驗, 得分佔學期總成績百分之十。
6、購買及訂閱體育書刊,各單項運動影片。
六、 教學教材與教學研究:
每學期由體育組會議討論擬定五~六項教學項目之教材,並購買及訂閱體
育書刊,各單項運動影片,並選派教師參加各項體育教學研習,以充實教
師教學知能。
七、課外體育活動
(一) 社團活動:本校為普及體育風氣,設立各類運動社團,藉以配合體育正課,及學生專長項目實施之, 提供學生課外時間參與運動機會。
(二) 校運會:
1、以團體競技為主,計有大隊接力錦標、趣味競賽錦標(3~5項)等;個人技術為輔,有田、徑賽10~15個項目。目標為每班平均參加人數二十至三十名,趣味競賽,每班十六人至 全班參加,期使每一學生均至少能參加一項,以達其普及之目地。
2、由校長擔任會長,家長會長擔任副會長,學務主任擔任總幹事,下設各工作小組,由體育教師擔任組長,並邀請各班導師為籌備委員,班聯會及志工同學為工作人 員,共同負責策劃工作,製表公布供學生隨時閱覽。
3、為縮短報名及編配時間,將善用現代科技,鼓勵學生採網路報名。
(三) 班級各項運動競賽:
1、為鍛鍊學生強健體魄,養成其團結合作精神,營造班級共融氣氛,藉以培養榮 譽心。
2、為發掘有潛力的學生,組訓成為本校代表隊,提高對學校認同感,為校爭光。
3、校內舉辦項目:(1)排球.籃球.桌球.羽球等球類 (2)大隊接力
(四) 體育表演:利用適宜時機如:晚會、園遊會獲學校其他動態活動酌辦體育
表演。
(五) 以上各項活動細則:由體育組依學年規劃訂定後,提學務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實施。
八、代表隊的組訓:為選拔運動技能優秀學生參加校外活動及競賽,於新生入學時即實施專長調查、代表隊徵選測驗及徵召校運成績優秀者,視其個人技術編配至代表隊組訓,並參考其學業成績、學習態度及品德,予以輔導。成為代表隊隊員後給予長期訓練,本學年延續成立:高中男、女籃球代表隊,設專任教練,練習時間分集訓期晨間訓練、放學後訓練、假日訓練以及寒、暑假訓練等,因材施教以達到參加市運、全國競技水準。
九、場地設備、器材管理
(一)本校場地:高中校區戶外籃球場二座,排球場一座,羽球場地二座、桌球桌7張、國中部戶外籃球場三座,獻堂館內綜合球場一座,韻律教室、重量訓練室各一間,代表隊及宿舍設若干間。
(二) 管理與維護:運動器材及設備由體育志工學生協助體育組長管理,每年一次總檢查維護及若干次隨機檢查維護。
十、運動安全措施
(一)訂定體育運動器材及設備使用須知,煩請體育教師在上課前說明。
(二) 訂定運動意外傷害處理程序。
(三) 運動意外傷害急救器材及用品隨時補充(衛生組及校護協助)。
(四)每學年規畫辦理運動傷害防護研習乙次(訓育組協助利用週會專題演講)。
(五)利用週會時間聘請專家宣導體育運動、活動安全教育,並指導學生預防意外事件之發生(訓育組協助)。
(六) 參與校外體育活動時須辦理保險及申請。
(七) 新生入學必須繳交身體檢查表或參加學校主辦新生健檢,以心肺功能為主。
十一、經費
(一) 由學務處業務經費支應。
(二) 代表隊由學校長期培育優秀運動員經費支應。
十二、附則
本計畫經體育組會議通過,送學務會議同意並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