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私立磐石高級中學生活教育競賽實施辦法
104年08月1日修訂
一、目 的:變化學生氣質,養成誠樸勤儉良好之生活習慣,培養學生重紀律,守秩序之法治觀念,並能發揮團隊精神及高度榮譽感、責任心,以達成自尊、自立、自重、自治、自發之健全人格之陶鑄,期收生活規範之宏效。
二、主辦單位:學生事務處
三、競賽項目:
(一)生活輔導組: 1、考勤(出缺勤及班級獎懲)
2、服裝儀容(包括衣服、褲子、襪子、書包、皮帶等)
3、生活秩序(早自習、午休、朝會、聖歌教唱時間及上課等)
4、禮節(遇師長問好及談話禮貌)
5、其他(外食單、愛惜公務、交通安全及公德心)
(二)衛 生 組: 1、教室
2、環境區域(外掃區、廁所)
3、垃圾分類(紙類、鋁鐵、寶特瓶、橡皮筋、玻璃、電
池及一般垃圾等)
4、資源回收(含餐盒廚餘回收、一般垃圾回收)
5、環境綠化 、環教活動、健促活動及其他
四、競賽對象:全校學生以班級為單位
五、競賽評分方式:
(一)每日評分方式,分定時評分及不定時評分二種。
1.定時評分:早休(含升旗典禮與聖歌教唱)、午休及下午打掃後。
2.不定時評分:包括教室、環境區域之整潔維持,垃圾分類、資源回收之處理,上課秩序、服裝儀容等。
(二)生活輔導組佔總成績50%
1.配分比例:(1)考勤15%(2)服裝儀容30%(3)生活秩序30%(4)禮節15%(5)其他10%
2.各項基本分為80分,每項依(未依)規定整理加(減)1分,滿分為100分。
(三)衛生組佔總成績50%
1.評分項目:(1) 環境整理(2) 垃圾分類(3) 資源回收(4) 環境綠化(5) 環保活動(6)教室整 潔維持。
2.基本分為80分,各評分細項,每日得加(減)1~3分,滿分為100分。
(四)個人特殊影響團體優劣事蹟,除列入班級成績計算外,並另行簽請獎懲。
六、評分人員:學務主任、主任教官、訓育組長、衛生組長、生輔組長、教官、糾察及環保(評)志工。
七、獎懲辦法:
(一)每週彙整統計,公佈名次,表現優異班級,取前五名頒發獎牌。
(二)高中部衛生組成績:
1.第二學期19週~暑期輔導課及第一學期1~6週、7~12週、13~18週,分別彙整統計衛生組環境整潔成績,最後三名且低於基本分(80分)之班級,增加寒假返校打掃次數。
2.第一學期19週至寒假輔導課及第二學期1~6週、7~12週、13~18週,分別彙整統計衛生組環境整潔成績,最後三名且低於基本分(80分)之班級,增加暑假返校打掃次數。
3.前述第1、2點,遇班級名次進步10名以上者,當可抵減返校打掃次數乙次。
4.前述第2點,若遇高三班級,則統一安排於學校運動會之環境整理與善後工作。
(三)1~18週,每六週彙整統計總成績,高中部錄取前四名(80分以上),國中部錄取前二名(80分以上),頒發榮譽獎狀。
(四)學期結束前,統計1~18週名次積分,高中部錄取前三名,國中部錄取前二名,頒發獎狀暨全班學生予以記獎勵,以茲鼓勵。
(五)該學期生活教育競賽優異班級導師簽請人事室予以獎勵,前三名均記嘉獎乙次;班級學生生活教育榮譽競賽成績,列入學務處導師年度績效考核。
八、該學期生活教育榮譽競賽總成績,做為寒暑假返校服務之依據。
九、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