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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高中防疫計畫

新竹市私立磐石高級中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處理措施計畫

109.01.30校園疫情緊急應變小組通過

109.02.27校園疫情緊急應變小組修正通過

壹、 目的:鑑於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升溫,各級學校為學生密集且容易發生呼吸道傳染病群聚感染之場所,為維護師生健康,避免疫情藉由校園集體傳播而擴大流傳,特擬定此措施計劃。

貳、 依據: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129日肺中指字第1093700031號函辦理。(附件1)

參、 執行策略:

一、疫情防護宣導

()以多元方式向教職員工生、家長加強宣導如何建立健康的生活型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衛教。(含利用簡訊、line 預先發送防疫通知,提醒師長、家長及學生注意事項。)

()出入密閉公眾場所必須全程戴口罩,口罩必須每日更換。

()每天監測體溫及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勤洗手、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涕後要洗手)

()均衡飲食、勿與他人共飲共食飲料和餐點、充足睡眠等。

()保持教室空間空氣流通與環境衛生。(打開教室窗戶、氣窗,使空氣流通,維持通風設備的良好性能,並經常清洗隔塵網,若環境為密閉空間,應打開窗戶和使用抽氣扇,沒有必要盡可能不使用冷氣空調。)

()少去公共場所、人群聚集與空氣不流通處。

()注意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

()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疑似症狀者,應立即就醫及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

()與個案有密切接觸史,應在家隔離,並自主健康管理。

()公告及更新政府疫情宣導與文宣資料。

二、疫情防護措施

()依教育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查檢表」落實防疫工作自我檢核。

()提醒家長於學生出門前應量體溫並記錄之,以供學校參考。

()備妥足夠耳(額)溫槍並主動全面為教職員工生量測體溫。

()必要時在學生進校門前,由學校指定人員測量體溫。

()學生上課期間若出現不適症狀,即時測量體溫,並區隔觀察及通知家長帶回就醫。

()增設校園防護站:

1.校門防護站:

(1)請警衛人員協助測量體溫並配合教育局要求進入校園須戴口罩。

(2)凡進入校園者(含教職員工生、訪客、廠商、團膳、專車、送貨員等),須於校門測量額溫(非校內教職員工生需在此監測後登錄),若額溫超過37.5度者,請勿進入校園。

2.班級防護站:

(1)請導師督導班上學生完成每日體溫登錄並配合衛教宣導事宜,並要求班級確實保持室內外通風。

(2)各班清潔股長每日上午9:00及下午1必須完成班上同學之體溫測量及紀錄表。

(3)各班耳()溫槍請妥善保管,如使用上有問題請告知健康中心或學務處衛生組

(4)若學生溫超過37.5度,請立即戴上口罩並通報健康中心,該生應立即由護理師協助進行耳溫複檢,如超過38度,則由家長帶回就醫

(5)各班衛生股長每周第一天上學日早上7:40到健康中心領取漂白水,消毒教室內門把、窗戶及課桌椅等手會觸碰的地方。開學日各班領取肥皂,加強建立勤洗手習慣,後請各班請自備肥皂或洗手乳。

(6)如有近日到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地區,或曾接觸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患,或有感冒及其他呼吸道症狀者,務必依規定向健康中心通報並做居家隔離。

3.教職員工防護站:

(1)請教職員工做好健康自主管理,每日先在家量體溫,若體溫超過37.5度請向人事室請病假,再請人事室通報健康中心,就醫後請告知健康中心身體狀況。

(2)體溫監測除了健康中心總站外,增設人事室分站、學務處分站、教務處分站、國中部分站及進修部分站(請分站派專人協助登錄工作),請全校教職員工每日上午9:00(進修部同仁開學期間於下午230及晚上6點前)及下午1點前必須至分站完成體溫測量及登錄,將由健康中心每日至分站回收紀錄表後存查

(3)若教職員工感覺身體不適或體溫超過37.5度,請務必戴上口罩後由護理師協助進行耳溫複檢,如超過38度,則應自行就醫

(4)各處室、各科可至健康中心領取漂白水消毒辦公場所,並於開學日領取肥皂放置洗手台使用,爾後請各處室、各科請自備肥皂或洗手乳。

(5)如有近日到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地區,或曾接觸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患,或有感冒及其他呼吸道症狀者,務必依規定向健康中心通報並做居家隔離。

()避免舉辦大型集會及團體活動,遇有必須辦理之情形,請務必安排於通風良好之環境,減少在密閉空間進行。

()針對校園教職員生進行全面清查,於寒假期間如有以下旅遊史者應予造冊列管:

1.衛生單位匡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則需進行居家隔離14 天,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可外出上班、上學(課)及出國。

2.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需進行居家檢疫14 天,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可外出上班、上學(課)及出國。倘無相關症狀請避免不需要的外出,外出時應佩戴口罩。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均請主動與縣市衛生局聯繫或撥打1922

 ()請專車公司要求每一位專車司機須全程戴上口罩,並於發車前先自主量測體溫,若體溫超過37.5度,請更換該車駕駛。專車公司應於發車前,針對每一輛專車內部環境(座位及扶手)做清潔消毒。

()請員生社及團膳公司對運送、販售校園食品人員、午餐便當人員,先自主量測體溫,若體溫超過37.5度,請勿進入校園。員生社、團膳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在校園內請全程戴上口罩,並定期做工作環境、用餐環境及餐具之清潔消毒。

(十一)學校如發現學生或教職員工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疑似症狀者,應請其立即就醫診治,及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後續並追蹤其診治狀況,如經經醫師診斷為疑似或確診案例者,立即執行校園傳染病通報程序及實施班級消毒等相關防疫措施。

(十二)若學校出現確診個案時

1.學校如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病例,則與確診病例一起上課之同班同學老師、共同參加社團或其他活動之同學老師均應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並由衛生單位開立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隔離至與確診病例最近接觸日後14 天。

2.當學校出現1確診病例時,全校應停課一天,進行校園環境消毒,確診病例之班級應停止上班上課14,並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如學校出現2位確診病例時,則全校應停止上班上課14天。

三、行政策進作為

()成立校園疫情危機應變小組。(詳見第肆點)

()建立疫情調查名冊(含近期旅遊史)

()訂定開學後防治及停課作業規定。

()訂定停課後學生輔導及補課措施。

()防疫資源之購買、分配與說明。

()防疫資訊之蒐集、宣導與更新。

()貫徹推動「疫情通報管理」、「學校防疫管控」及「班級防護網」三道防護措施。

()辦理校園防疫教育宣導。

()建立校園師生健康諮詢站。(健康中心)

()每日按時通報教育局及校安中心。(事件主類別為「校園意外事件」;次類別為「疾病事件-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

(十一)有疑似或確診病例,即進行有關教室或校園環境消毒及衛生工作。

(十二)有確診病例或停課措施,立即通報。

(十三)要求家長應督導停課學生不應再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例如至補習班、安親班等人潮聚集場所。

四、緊急停課與復課措施

()依據教育局疫情停課標準與復課方式辦理相關事宜。

()持續關心個案身體狀況。

()建立妥適之聯繫通報管道,遇停課期間每日充分掌握學生狀況。

()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標準,患者須居家隔離14(含例假日)後才能返校上課。

()當停課原因消失時,即恢復上課,並依程序通報教育局及校安中心。

()學生返校復課後由教務處統一規劃補課事宜。

五、疫情通報流程:

()採用流感應變處理作業並配合疾管署要求更新標準。

()有關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通報,請依規定辦理並聯絡本校相關處室。

1.班級導師負責通報健康中心。

2.護理師負責通報衛生所或撥打1922 協助轉診。

3.主任教官負責「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網」進行校安通報。

肆、 校園疫情危機應變小組分工事宜

組別

職稱

編組人員

職掌

決策小組

召集人

校長

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並擔任本校疫情應變小組召集人。

副召集人

學務主任

襄助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並擔任本校疫情應變小組副召集人。

副召集人

家長會長

襄助學校重大疫情處理及各項防疫措施外部資源,並擔任本校疫情應變小組副召集人。

執行秘書

衛生組長

執行並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

媒體發言人

秘書

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並擔任本校疫情應變小組媒體發言人。

組員

主任教官

襄助組長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

組員

教務主任

襄助組長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

組員

實習主任

襄助組長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

組員

總務主任

襄助組長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

組員

輔導主任

襄助組長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

組員

圖書館組長

襄助組長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

組員

進修部組長

襄助組長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

組員

人事主任

1.規劃本校教職員工符合調查病例、疑似病例或確定病例之請假規定、停止上班規定。

2.要求學校教職員工返國後填寫「重大疫情調查表」並知會護理師。

組員

會計主任

負責籌措學校重大疫情所需物資相關經費

管制組

組長

主任教官

1.協助負責執行校園重大疫情之指揮、協調、管制及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彙整校園重大疫情狀況,依相關規定通報有關單位。

2.依據教育局規定辦理規劃學生符合調查病例、疑似病例或確定病例之請假規定。

進修部組長

組員

全體軍訓教官及學務創新人員

協助執行學校流感大流行之指揮、協調、管制及相關通報事宜。

組員

衛生組長

負責執行與籌備各項學校衛生、班級消毒、疫情防治物資、宣導及掌控作業。

進修部護理師

組員

日間部護理師

1.執行學校重大疫情聯絡窗口處理之全般事宜。

2.協助負責執行疫情名冊、學校衛生、班級消毒、疫情防治物資、宣導及通報作業。

3.統籌防疫物資採購事宜。

進修部護理師

組員

全體導師

1.掌握班級學生出缺席狀況及班級疫情通報作業。

2.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及課後校外補習或工讀環境。

組員

全體學務處人員

支援本組管制工作事宜。

進修部全體人員

防疫組

組長

總務主任

1.負責協助學校重大疫情處理相關支援之全般事宜。

2.協助業務單位需求物資處理採購及校園公用場所(含辦公室)之消毒作業。

副組長

庶務組長

1.襄助負責協助學校重大疫情處理相關支援之全般事宜。

2.襄助協助業務單位需求物資處理採購及校園公用場所(含辦公室、會議室、電梯等)之消毒作業。

組員

總務處全體人員

支援本組防疫工作事宜。

教學組

組長

教務主任

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教學與課務事宜。

進修部組長

組員

教學組長

1.襄助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教學與課務事宜。

2.依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疫情分級及配合教育局律定之停課標準,先期完成學校停課、復(補)課規劃。

3.規劃相關活動之應變作為及台商子弟(女)學校轉回台灣就學因應措施。

進修部組長

組員

教務處全體人員

1.支援本組教學與課務工作事宜。

2.襄助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教學與課務相關教學設備支援事宜。

進修部全體人員

實習組

組長

實習主任

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實習課程、各科校外教學課程等事宜。

組員

實習處全體人員

支援本組實習課務相關事宜。

支援組

組長

資訊組

指揮研發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線上補課方式、線上教學等事宜。

輔導組

組長

輔導主任

負責協助學校重大疫情相關輔導支援之全般事宜。

組員

輔導教師

協助各班級加強生命教育、心理輔導,減少學生與家長恐慌心理,並適切輔導受隔離學生及因疫情管制無法順利上課或參加考試學生之心理健康。

諮詢組

組長

家長會會長

負責召集家長會委員研商並提供學校重大疫情諮詢事宜。

組員

家長會副會長

襄助與資助會長處理事務並提供相關諮詢事宜。

組員

家長會幹事

執行會長交代事宜並提供相關諮詢。

組員

家長委員及代表

資助並提供相關諮詢事宜。

 

伍、 本計畫經緊急應變小組會議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附件1

教育部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9129日肺中指字第1093700031號函-「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內之確診病例以境外移入為主,除從事醫療照護工作或與確診病例曾有密切接觸者外,一般大眾於社區感染之風險相對較低。惟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以下簡稱學校)為學生密集且容易發生呼吸道傳染病群聚感染之場所,且目前適逢流感流行季節,最基本且最重要的防疫措施仍是: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生病在家休息。

針對已由衛生單位或民政單位列為追蹤管理之高感染風險對象,均須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防疫措施進行健康管理。另由於中國大陸疫情持續擴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會適時依防疫需求公布相關之防疫措施。有關上述學校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如下:

壹、防護措施

一、開學前

(一)學校應成立防疫小組,並由校(園)長/班主任(負責人)擔任防疫小組召集人,並召開因應措施會議。

(二)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如出現發燒應通知學校以利監測班上學生健康狀況,並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如出現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

(三)學校可利用簡訊、line 預先發送防疫通知,提醒家長及學生注意事項。

(四)寒假期間如有課業輔導及辦理學生活動之進行,相關注意事項比照下列學生在校期間之防護措施辦理。

二、學生在校期間

(一)請學校預先備妥適量的耳(額)溫槍、洗手液或肥皂及口罩以備不時之需。

(二)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學校班導師或授課教師應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

(三) 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涕後要洗手)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及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等衛生教育宣導,並落實執行。

(四)常態性環境及清潔消毒:學校教職員工應定期針對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門把、桌面、電燈開關、或其他公共區域)進行清潔消毒,可用1100 500ppm)漂白水稀釋液進行擦拭。

(五) 區隔生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學生或教職員工如在校期間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症狀,須戴上口罩,並應予安置於單獨空間,直到離校。

(六) 維持教室內通風:打開教室窗戶、氣窗,使空氣流通,維持通風設備的良好性能,並經常清洗隔塵網,若環境為密閉空間,應打開窗戶和使用抽氣扇,沒有必要,盡可能不使用冷氣空調。

(七)加強通報作業:如發現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學生,可通報當地衛生局或撥打1922 協助轉診,另如有其他突發群聚疫情,學校應依規定通知當地教育主管機關及會同當地衛生機關處理,並應至「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網」進行校安通報。

貳、健康管理措施(詳如附表1)

109 1 26 日前已入境之陸生及109 1 26 日後經許可入境之陸生,其14 日內應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校對陸生管理計畫工作指引」規定之第一、二、三類陸生進行管理,14 日後以本建議及措施辦理。

一、衛生單位匡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則需進行居家隔離14 天,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可外出上班、上學(課)及出國。

二、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如有湖北省(含武漢)旅遊史,需進行居家檢疫14 天,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可外出上班、上學(課)及出國。

三、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如無湖北省(含武漢市)旅遊史的師生教職員,倘無相關症狀可以上班上課,但請避免不需要的外出,外出時應佩戴口罩。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均請主動與縣市衛生局聯繫或撥打1922

四、學校出現確診個案

(一)學校如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病例,則與確診病例一起上課之同班同學老師、共同參加安親班及社團或其他活動之同學老師均應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並由衛生單位開立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隔離至與確診病例最近接觸日後14 天。

(二)當學校出現確診病例時,應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

五、請各直轄/縣市政府轉知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加強健康自主管理。

文字方塊: 進入(含過境)中港澳地區及韓國文字方塊: 申請赴港澳獲准/已檢驗呈陰性且已解除隔離之通報個案參、各級學校/()/園可依個別所在地區及內部環境特性,自行預先規劃防疫措施計畫,並建立作業流程及分工事項,確保防疫工作之完備佈建及落實執行。

肆、本建議及措施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相關之防疫建議,隨時調整並發布相關防疫措施。

 

新竹市私立磐石高級中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處理措施計畫

109.01.30校園疫情緊急應變小組通過

109.02.27校園疫情緊急應變小組修正通過

壹、 目的:鑑於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升溫,各級學校為學生密集且容易發生呼吸道傳染病群聚感染之場所,為維護師生健康,避免疫情藉由校園集體傳播而擴大流傳,特擬定此措施計劃。

貳、 依據: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129日肺中指字第1093700031號函辦理。(附件1)

參、 執行策略:

一、疫情防護宣導

()以多元方式向教職員工生、家長加強宣導如何建立健康的生活型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衛教。(含利用簡訊、line 預先發送防疫通知,提醒師長、家長及學生注意事項。)

()出入密閉公眾場所必須全程戴口罩,口罩必須每日更換。

()每天監測體溫及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勤洗手、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涕後要洗手)

()均衡飲食、勿與他人共飲共食飲料和餐點、充足睡眠等。

()保持教室空間空氣流通與環境衛生。(打開教室窗戶、氣窗,使空氣流通,維持通風設備的良好性能,並經常清洗隔塵網,若環境為密閉空間,應打開窗戶和使用抽氣扇,沒有必要盡可能不使用冷氣空調。)

()少去公共場所、人群聚集與空氣不流通處。

()注意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

()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疑似症狀者,應立即就醫及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

()與個案有密切接觸史,應在家隔離,並自主健康管理。

()公告及更新政府疫情宣導與文宣資料。

二、疫情防護措施

()依教育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查檢表」落實防疫工作自我檢核。

()提醒家長於學生出門前應量體溫並記錄之,以供學校參考。

()備妥足夠耳(額)溫槍並主動全面為教職員工生量測體溫。

()必要時在學生進校門前,由學校指定人員測量體溫。

()學生上課期間若出現不適症狀,即時測量體溫,並區隔觀察及通知家長帶回就醫。

()增設校園防護站:

1.校門防護站:

(1)請警衛人員協助測量體溫並配合教育局要求進入校園須戴口罩。

(2)凡進入校園者(含教職員工生、訪客、廠商、團膳、專車、送貨員等),須於校門測量額溫(非校內教職員工生需在此監測後登錄),若額溫超過37.5度者,請勿進入校園。

2.班級防護站:

(1)請導師督導班上學生完成每日體溫登錄並配合衛教宣導事宜,並要求班級確實保持室內外通風。

(2)各班清潔股長每日上午9:00及下午1必須完成班上同學之體溫測量及紀錄表。

(3)各班耳()溫槍請妥善保管,如使用上有問題請告知健康中心或學務處衛生組

(4)若學生溫超過37.5度,請立即戴上口罩並通報健康中心,該生應立即由護理師協助進行耳溫複檢,如超過38度,則由家長帶回就醫

(5)各班衛生股長每周第一天上學日早上7:40到健康中心領取漂白水,消毒教室內門把、窗戶及課桌椅等手會觸碰的地方。開學日各班領取肥皂,加強建立勤洗手習慣,後請各班請自備肥皂或洗手乳。

(6)如有近日到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地區,或曾接觸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患,或有感冒及其他呼吸道症狀者,務必依規定向健康中心通報並做居家隔離。

3.教職員工防護站:

(1)請教職員工做好健康自主管理,每日先在家量體溫,若體溫超過37.5度請向人事室請病假,再請人事室通報健康中心,就醫後請告知健康中心身體狀況。

(2)體溫監測除了健康中心總站外,增設人事室分站、學務處分站、教務處分站、國中部分站及進修部分站(請分站派專人協助登錄工作),請全校教職員工每日上午9:00(進修部同仁開學期間於下午230及晚上6點前)及下午1點前必須至分站完成體溫測量及登錄,將由健康中心每日至分站回收紀錄表後存查

(3)若教職員工感覺身體不適或體溫超過37.5度,請務必戴上口罩後由護理師協助進行耳溫複檢,如超過38度,則應自行就醫

(4)各處室、各科可至健康中心領取漂白水消毒辦公場所,並於開學日領取肥皂放置洗手台使用,爾後請各處室、各科請自備肥皂或洗手乳。

(5)如有近日到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地區,或曾接觸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患,或有感冒及其他呼吸道症狀者,務必依規定向健康中心通報並做居家隔離。

()避免舉辦大型集會及團體活動,遇有必須辦理之情形,請務必安排於通風良好之環境,減少在密閉空間進行。

()針對校園教職員生進行全面清查,於寒假期間如有以下旅遊史者應予造冊列管:

1.衛生單位匡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則需進行居家隔離14 天,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可外出上班、上學(課)及出國。

2.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需進行居家檢疫14 天,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可外出上班、上學(課)及出國。倘無相關症狀請避免不需要的外出,外出時應佩戴口罩。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均請主動與縣市衛生局聯繫或撥打1922

 ()請專車公司要求每一位專車司機須全程戴上口罩,並於發車前先自主量測體溫,若體溫超過37.5度,請更換該車駕駛。專車公司應於發車前,針對每一輛專車內部環境(座位及扶手)做清潔消毒。

()請員生社及團膳公司對運送、販售校園食品人員、午餐便當人員,先自主量測體溫,若體溫超過37.5度,請勿進入校園。員生社、團膳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在校園內請全程戴上口罩,並定期做工作環境、用餐環境及餐具之清潔消毒。

(十一)學校如發現學生或教職員工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疑似症狀者,應請其立即就醫診治,及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後續並追蹤其診治狀況,如經經醫師診斷為疑似或確診案例者,立即執行校園傳染病通報程序及實施班級消毒等相關防疫措施。

(十二)若學校出現確診個案時

1.學校如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病例,則與確診病例一起上課之同班同學老師、共同參加社團或其他活動之同學老師均應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並由衛生單位開立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隔離至與確診病例最近接觸日後14 天。

2.當學校出現1確診病例時,全校應停課一天,進行校園環境消毒,確診病例之班級應停止上班上課14,並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如學校出現2位確診病例時,則全校應停止上班上課14天。

三、行政策進作為

()成立校園疫情危機應變小組。(詳見第肆點)

()建立疫情調查名冊(含近期旅遊史)

()訂定開學後防治及停課作業規定。

()訂定停課後學生輔導及補課措施。

()防疫資源之購買、分配與說明。

()防疫資訊之蒐集、宣導與更新。

()貫徹推動「疫情通報管理」、「學校防疫管控」及「班級防護網」三道防護措施。

()辦理校園防疫教育宣導。

()建立校園師生健康諮詢站。(健康中心)

()每日按時通報教育局及校安中心。(事件主類別為「校園意外事件」;次類別為「疾病事件-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

(十一)有疑似或確診病例,即進行有關教室或校園環境消毒及衛生工作。

(十二)有確診病例或停課措施,立即通報。

(十三)要求家長應督導停課學生不應再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例如至補習班、安親班等人潮聚集場所。

四、緊急停課與復課措施

()依據教育局疫情停課標準與復課方式辦理相關事宜。

()持續關心個案身體狀況。

()建立妥適之聯繫通報管道,遇停課期間每日充分掌握學生狀況。

()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標準,患者須居家隔離14(含例假日)後才能返校上課。

()當停課原因消失時,即恢復上課,並依程序通報教育局及校安中心。

()學生返校復課後由教務處統一規劃補課事宜。

五、疫情通報流程:

()採用流感應變處理作業並配合疾管署要求更新標準。

()有關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通報,請依規定辦理並聯絡本校相關處室。

1.班級導師負責通報健康中心。

2.護理師負責通報衛生所或撥打1922 協助轉診。

3.主任教官負責「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網」進行校安通報。

肆、 校園疫情危機應變小組分工事宜

組別

職稱

編組人員

職掌

決策小組

召集人

校長

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並擔任本校疫情應變小組召集人。

副召集人

學務主任

襄助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並擔任本校疫情應變小組副召集人。

副召集人

家長會長

襄助學校重大疫情處理及各項防疫措施外部資源,並擔任本校疫情應變小組副召集人。

執行秘書

衛生組長

執行並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

媒體發言人

秘書

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並擔任本校疫情應變小組媒體發言人。

組員

主任教官

襄助組長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

組員

教務主任

襄助組長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

組員

實習主任

襄助組長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

組員

總務主任

襄助組長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

組員

輔導主任

襄助組長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

組員

圖書館組長

襄助組長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

組員

進修部組長

襄助組長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全般事宜。

組員

人事主任

1.規劃本校教職員工符合調查病例、疑似病例或確定病例之請假規定、停止上班規定。

2.要求學校教職員工返國後填寫「重大疫情調查表」並知會護理師。

組員

會計主任

負責籌措學校重大疫情所需物資相關經費

管制組

組長

主任教官

1.協助負責執行校園重大疫情之指揮、協調、管制及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彙整校園重大疫情狀況,依相關規定通報有關單位。

2.依據教育局規定辦理規劃學生符合調查病例、疑似病例或確定病例之請假規定。

進修部組長

組員

全體軍訓教官及學務創新人員

協助執行學校流感大流行之指揮、協調、管制及相關通報事宜。

組員

衛生組長

負責執行與籌備各項學校衛生、班級消毒、疫情防治物資、宣導及掌控作業。

進修部護理師

組員

日間部護理師

1.執行學校重大疫情聯絡窗口處理之全般事宜。

2.協助負責執行疫情名冊、學校衛生、班級消毒、疫情防治物資、宣導及通報作業。

3.統籌防疫物資採購事宜。

進修部護理師

組員

全體導師

1.掌握班級學生出缺席狀況及班級疫情通報作業。

2.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及課後校外補習或工讀環境。

組員

全體學務處人員

支援本組管制工作事宜。

進修部全體人員

防疫組

組長

總務主任

1.負責協助學校重大疫情處理相關支援之全般事宜。

2.協助業務單位需求物資處理採購及校園公用場所(含辦公室)之消毒作業。

副組長

庶務組長

1.襄助負責協助學校重大疫情處理相關支援之全般事宜。

2.襄助協助業務單位需求物資處理採購及校園公用場所(含辦公室、會議室、電梯等)之消毒作業。

組員

總務處全體人員

支援本組防疫工作事宜。

教學組

組長

教務主任

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教學與課務事宜。

進修部組長

組員

教學組長

1.襄助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教學與課務事宜。

2.依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疫情分級及配合教育局律定之停課標準,先期完成學校停課、復(補)課規劃。

3.規劃相關活動之應變作為及台商子弟(女)學校轉回台灣就學因應措施。

進修部組長

組員

教務處全體人員

1.支援本組教學與課務工作事宜。

2.襄助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教學與課務相關教學設備支援事宜。

進修部全體人員

實習組

組長

實習主任

指揮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實習課程、各科校外教學課程等事宜。

組員

實習處全體人員

支援本組實習課務相關事宜。

支援組

組長

資訊組

指揮研發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線上補課方式、線上教學等事宜。

輔導組

組長

輔導主任

負責協助學校重大疫情相關輔導支援之全般事宜。

組員

輔導教師

協助各班級加強生命教育、心理輔導,減少學生與家長恐慌心理,並適切輔導受隔離學生及因疫情管制無法順利上課或參加考試學生之心理健康。

諮詢組

組長

家長會會長

負責召集家長會委員研商並提供學校重大疫情諮詢事宜。

組員

家長會副會長

襄助與資助會長處理事務並提供相關諮詢事宜。

組員

家長會幹事

執行會長交代事宜並提供相關諮詢。

組員

家長委員及代表

資助並提供相關諮詢事宜。

 

伍、 本計畫經緊急應變小組會議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附件1

教育部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9129日肺中指字第1093700031號函-「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內之確診病例以境外移入為主,除從事醫療照護工作或與確診病例曾有密切接觸者外,一般大眾於社區感染之風險相對較低。惟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以下簡稱學校)為學生密集且容易發生呼吸道傳染病群聚感染之場所,且目前適逢流感流行季節,最基本且最重要的防疫措施仍是: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生病在家休息。

針對已由衛生單位或民政單位列為追蹤管理之高感染風險對象,均須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防疫措施進行健康管理。另由於中國大陸疫情持續擴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會適時依防疫需求公布相關之防疫措施。有關上述學校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如下:

壹、防護措施

一、開學前

(一)學校應成立防疫小組,並由校(園)長/班主任(負責人)擔任防疫小組召集人,並召開因應措施會議。

(二)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如出現發燒應通知學校以利監測班上學生健康狀況,並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如出現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

(三)學校可利用簡訊、line 預先發送防疫通知,提醒家長及學生注意事項。

(四)寒假期間如有課業輔導及辦理學生活動之進行,相關注意事項比照下列學生在校期間之防護措施辦理。

二、學生在校期間

(一)請學校預先備妥適量的耳(額)溫槍、洗手液或肥皂及口罩以備不時之需。

(二)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學校班導師或授課教師應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

(三) 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涕後要洗手)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及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等衛生教育宣導,並落實執行。

(四)常態性環境及清潔消毒:學校教職員工應定期針對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門把、桌面、電燈開關、或其他公共區域)進行清潔消毒,可用1100 500ppm)漂白水稀釋液進行擦拭。

(五) 區隔生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學生或教職員工如在校期間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症狀,須戴上口罩,並應予安置於單獨空間,直到離校。

(六) 維持教室內通風:打開教室窗戶、氣窗,使空氣流通,維持通風設備的良好性能,並經常清洗隔塵網,若環境為密閉空間,應打開窗戶和使用抽氣扇,沒有必要,盡可能不使用冷氣空調。

(七)加強通報作業:如發現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學生,可通報當地衛生局或撥打1922 協助轉診,另如有其他突發群聚疫情,學校應依規定通知當地教育主管機關及會同當地衛生機關處理,並應至「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網」進行校安通報。

貳、健康管理措施(詳如附表1)

109 1 26 日前已入境之陸生及109 1 26 日後經許可入境之陸生,其14 日內應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校對陸生管理計畫工作指引」規定之第一、二、三類陸生進行管理,14 日後以本建議及措施辦理。

一、衛生單位匡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則需進行居家隔離14 天,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可外出上班、上學(課)及出國。

二、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如有湖北省(含武漢)旅遊史,需進行居家檢疫14 天,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可外出上班、上學(課)及出國。

三、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如無湖北省(含武漢市)旅遊史的師生教職員,倘無相關症狀可以上班上課,但請避免不需要的外出,外出時應佩戴口罩。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均請主動與縣市衛生局聯繫或撥打1922

四、學校出現確診個案

(一)學校如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病例,則與確診病例一起上課之同班同學老師、共同參加安親班及社團或其他活動之同學老師均應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並由衛生單位開立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隔離至與確診病例最近接觸日後14 天。

(二)當學校出現確診病例時,應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

五、請各直轄/縣市政府轉知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加強健康自主管理。

文字方塊: 進入(含過境)中港澳地區及韓國文字方塊: 申請赴港澳獲准/已檢驗呈陰性且已解除隔離之通報個案參、各級學校/()/園可依個別所在地區及內部環境特性,自行預先規劃防疫措施計畫,並建立作業流程及分工事項,確保防疫工作之完備佈建及落實執行。

肆、本建議及措施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相關之防疫建議,隨時調整並發布相關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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