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天主教私立磐石高級中學校友會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102年12月7日訂定
104年4月22日理監事會議修訂
一、 名額:依校友會年度預算編列執行
二、 金額:依本會年度預算擇優核發。
三、 申請資格:凡本會母校之高、國中部各科在校學生,經推荐且成績達標準者均可申請。
(一)品學兼優、服務熱心、參與校內外各項活動、比賽成績優良而有具體事實者。
(二)學業平均成績85分以上,當學期無受重大懲罰者。
(三)申請資格以前一學期之成績為審核標準(高一上學期以國三下學期成績為標準)。
(四)本學期未受領各類獎助學金。
四、 申請方式:
(一)填寫申請書一份。
(二)繳交證明文件。
(三)具體事實陳述(請申請學生自行填寫)。
五、 申請時間:上學期十月底前,下學期三月底前。
六、 申請手續:申請期間持証明文件,填具申請表向承辦人員申請。
七、 審核頒獎:本獎助學金依校友會年度預算編列,由理事長擇優核定後頒發。
八、 本辦法經本會會員大會提案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各學年度獎助學金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