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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 / 104輔導工作計畫 / 104期初輔導工作委員會紀錄

磐石中學104學年度第1學期輔導工作委員會議記錄

時間:10492() 0730-810

地點:教學研究室

出席人員:輔導工作委員(見簽到表)

主席:主任委員 陳方濟 校長

執行秘書:王曉瑜 輔導主任

會議內容:

一、報告事項:

本學年度工作規劃請見「104學年度輔導工作實施計畫」(請參閱附件)本計畫是依照學生輔導法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辦法之精神而定訂的:

2條輔導工作,學生為主體,就其身心發展之特質、能力、性向及興趣,考量社會職場動態,輔導其統整自我、認識環境及適性發展,並能正確選擇升學或就業方向。 第3條校長與全體教師負輔導之責任,透過教務、學務、總務及輔導互助合作,與家長及社會資源充分配合。

如各位所見輔導工作實施計畫,有許多過去固定的工作項目不再一一報告,紅字的部分為今年度新增或重點工作,如召開家庭教育工作執行小組會議、建置全方位輔導平台與辦理輔導知能研習、為國七辦理寒暑假營隊等工作。
輔導工作大致分為1.一般工作 2-4.發展性輔導-生活輔導、學習輔導及生涯輔導5.輔導與諮商-介入性輔導、處遇性輔導。

二、討論事項:

國中部學務組長:現在的輔導工作概念已從過去的「教、訓、輔」改為「教、訓、總、輔」四個單位彼此共同合作,此過程牽涉到資源共享以及資訊傳遞的關係,如面對個案事件的通報,以前是由「點」如導師接觸到個案,建議能達到「橫向溝通」如通報給學務處->學務通報給輔導處、生輔組、社工等,期望所有與該生有關的教師也能被告知,共同協助該生,這需要立即的通報系統,在保護個資的允許範圍內讓相關人員可以了解,以利後續的輔導協助機制。

輔導住任:過去在輔導處召開個案會議時才能達到橫向聯繫,在時效性上會有些延誤,建議可以由接受通報的單位在接受到通報的同時便可以由該處室立即召開個案會議,以利學生問題的處理。

校長:由於身分腳色定位的關係,所以個案會議還是由輔導處召開為宜,這樣也可以將這些過程系統化有個標準作業流程。

委員:身為班導師本班有高關懷的個案學生,從過去的經驗,從學生發生有需關懷的事件時,到逐一通報給學務處、輔導處,再請求各任課導師協助關心,這是一件非常繁瑣的工作,特別是當一個班級有好幾位類似的學生時,導師容易心力交瘁,贊成校長所提有個系統化,一個方便有效率的方式協助完成對於高關懷學生的協助。

輔導住任:可以了解擔任導師們的辛苦,學生的某些問題不是一兩天就好的,特別是如躁鬱症、過動症、憂鬱等,有些會持續到畢業,所以我們才需要一請共同面對。

委員:目前有些班級學生出缺勤的狀況不好,導師也因課多,任課教師也有協助關懷,希望學校能即時給予班級學生及導師協助。

輔導教師:目前輔導處召開之個案會議常會面臨時間(時段及時間不足)、以及老師出席率等問題,讓輔導處一樣花了很多工作(前置、設定輔導策略、後續追蹤等)但個案輔導不能好好發揮原本期待的作用,也很可惜,或許可以由各處室溝通協調一個更好的做法。

輔導主任:有些部分確實需要各處室主任彼此合作,特別是教育部所推四輔合一的概念,有學校在輔導工作委員會中是由各處室報告在輔導工作的實施計畫與成果,而非由輔導處單一方面報告,希望本校也能在未來可以這樣做。

三、主席結論:

1.目前學校工作從以老師立場的教學角度以轉變成以學生學習為本位的角度,因此輔導工作也逐步朝向學生個人化的方向進行。

2.各處室在輔導工作委員會報告對學生輔導工作的實施計畫,請輔導處安排在主任會議當中進行報告與溝通。

3.對於需要關懷的學生,其橫向聯繫我們朝向建置一個系統平台,讓各處室、所有老師能夠及時掌握這些學生的狀況,請輔導處負責。

4.學生通報與輔導的過程,期望不要等到完成後才讓校長知道結果,希望在過程中隨時讓校長知道,以利有需要時校長可以隨時進入狀況。

四、臨時動議:

實習主任:實習處9/4辦理職場體驗,至台中參觀展覽,邀請輔導處派員共同前往,以利後續職科學生的生涯輔導。

輔導主任:今年輔導工作計畫,希望教務處各科教學研究會,能提供學生學習策略、方式與態度的相關資料,可投稿至今日磐石或為學生辦理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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